注册“抖音爆款”商标被驳回,深圳一公司起诉知识产权局

发布日期:2020-03-24 11:06:42    浏览次数:206

如今,几句翻唱,一段搞笑模仿片段,甚至一句话,都可能在短视频平台成为爆款。

在流量就是生意的年代,最近深圳一家科技公司申请了“抖音爆款”为商标,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,后该公司一纸诉状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了法庭。

  3月23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过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“抖音爆款”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。

  

注册“抖音爆款”商标被驳回,深圳一公司起诉知识产权局

 

  易湘瑞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提出“抖音爆款”商标的注册申请,核定使用在第9类“移动电话,便携式电脑”等商品上。

  

注册“抖音爆款”商标被驳回,深圳一公司起诉知识产权局

 

  

 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,该商标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在先注册的“抖音”商标等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,故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。

  易湘瑞公司不服,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其认为,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存在明显区别,未构成近似商标;诉争商标经过原告大量宣传使用,已获得可与各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性,相关公众不会造成混淆误认;各引证商标可以共存,按照行政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,诉争商标亦应当予以注册。

 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,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作出程序合法,原告诉讼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。

  庭审过程中,双方当事人就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商标展开辩论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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